移民需要的出生公证吗?
需要的,无论是哪个国家都需要您提供无犯罪记录和 公证书(一般用于学历、资格、无犯罪记录等) 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现场取证并且拍摄照片或者摄像;
2.公证处受理并出具公证书;
3.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护照; 目前除了部分免签国和不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的国家和地区外,大多数的国家都是需要申请人提供该材料才能出境的!
这里要注意:
1.由于国内多个地区的公证处存在一定差异性,所以建议大家在准备做公证的时候,拨打当地公证处的电话详细咨询,需要准备的资料及办证的具体流程。避免在准备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部分人员因身份比较特殊,可能无法提供身份证便无法办理出国签证,比如:未成年人、失踪或被通缉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等。对于这类人群若是想要出国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人出生的地点和时间等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是公证使用频率最高的公证文书之一,几乎所有的移民、劳务、留学、探亲人员均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出生公证的办理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出所在户口簿或者其他出生证明的,应当提供一份。公民在国外的,提供居住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出生证明。
一、申请办理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1、居住国内的申请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户口的,由户口注销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的证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事档案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2、居住国外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不在国内的声明书,声明书应附有居住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提供国内的有关出生证明原件,并附有出生地公证处(市、县所属公证处)的确认证明副本;如果在国外申领的,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
一、办理出生公证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公证处受理--调查取证--出具公证书--发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