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临时绿卡可以离婚吗?
可以,临时绿卡是政府给在美国有合法身份但未入籍公民的许可证明,永久居民签证则是移民局发给已经移民美国的申请者的许可证明。 只要申请人持有有效的绿卡(或美国身份证+I-94)就可以在境外结婚,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必须是在美国境内提出婚姻申请的合法永久居民;
2. 申请人不能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在驻美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
3. 无论未婚或是再婚,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于中美之间存在领事管辖权争议,部分中国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因此即使是在美国境内结婚,若婚前在中国有犯罪记录,也可能在离婚后面临被追诉的风险。
另外,虽然申请人可以在国外结婚,但申请的配偶必须是美国人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如果申请人想把在国外的婚姻申请递送到美国法院,以取得离婚判决,然后凭该判决到外交部换取单身证明,再申请移民,则有可能遭到拒绝。因为申请人已经在国外按照当地法律进行了婚姻登记,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其后续的美国移民申请将被拒绝。 当然,如果申请人想直接申请美国和中国的双重国籍,也面临很多障碍。首先,双重国籍的政策并不允许申请者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其次,即便成功取得双重国籍,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的犯罪记录也会进入美国的司法档案,对中国法院的裁判文书也将产生既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