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访问学者可以退税吗?
在法国学习期间,根据法国税法,国际学生(即非欧盟公民)因下列原因从国外带来的物品,在回国后可办理退税手续: ①在法国购买并使用的个人用品或纪念品; ②在法国购买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药品且能在国内合法使用; ③在法国参加学术会议/交流活动期间的旅费; ④在法国学习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标准取得的奖学金; *注:上述四项规定中的第①项中“个人用品”是指:衣服、鞋帽、手表、首饰(戒指、耳环、手镯)、包装精美的食品(巧克力等)以及有装饰品的纪念品等。
⑤在法国学习期间以科研为目的而进口的货物,但不可退还税金的有:科学仪器设备、实验动物、植物样品、特定材料的副本(如光盘、磁带、胶卷等)、软件、专利权以及版权和著作权。
⑥其他不能退还税金的进口物资包括:在法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用的旅费(机票、酒店住宿费用等)及在法国留学期间因私出国所发生的费用(如护照费、签证申请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 对以上各项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凡属应退税额范围之内并经纳税人如实申报的,税务机关都给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