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学院怎么申请双人间?
1、新生到学院报到后,依据专业划分,学院按标准教室安排新生集中上课,待专业分配调整后,由学生提出调整宿舍,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入住新宿舍。
2、在确定住宿后,提前半个月,学院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汇总的住读学生名单交后勤管理处。后勤处根据住宿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分楼层分配房间号,并提前一天在宿舍大厅公示住宿安排情况。
3、锦城学院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住宿学生人数和学生申请调整住宿的情况,将汇总名单交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安排住宿。
4、学校为2012级新生专门新建了学生公寓,公寓内部设有卫生间、浴室、公用电脑等。学院2012级新生原则上住在学生公寓,学院领导、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将与新生同住一幢楼,实现24小时全面监护。
第一生活园区学生公寓实行学院寄宿制管理。为发扬大学精神的集体主义优良传统,倡导学生自觉遵守自律守则和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培养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精神,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1、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公共设备,私人不得占有、使用和调换。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发生意外事件时,要自觉维护公共财产和使用人、肇事人的利益,不得故意损坏和谎报、冒领公用物品。如故意损坏或谎报、冒领公用物品,一经查实,即对责任人处以该物品现行市场价格5至10倍罚款;对情节特别恶劣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学生应尊重公寓工作人员的劳动,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下班关灯,离宿关水源、电源。因私拆卸公用设施、调换宿舍或因违规犯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该生当年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的资格。
3、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学习环境,白天进宿舍要采取必要措施(如关门、关窗)防范,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干扰其他同学休息。如违反此规定而有明显恶果者,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并予以记过处分;造成其他损失或伤害的,责任人要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若犯过失为过失失火,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4、学院允许学生在校周边居住,但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私自住的,以旷课论处,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5、学院禁止学生的机动车入内。对因客观条件暂不具备全封闭管理时,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严加管理,禁止任何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否则,对本人予以全额赔偿,并对家长及驾驶人严加批评教育。
6、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院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有关的科技文化活动。因参加实验、实习、社会工作等活动晚回归宿舍的,须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向所在书院报到,不得无故晚归。
锦城学校实行学生外出请假报批制度。外出学生的请假报批程序如下:
1、学生因事外出,由本人亲笔填写《锦城学院学生外出请假单》,经班主任和导班长同意后,在每天下午2:00时之前向有关部门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天办妥请假手续的,不得超过一天,逾期不候(必须严格遵守这个时间规定,决不允许提前和推迟)。
2、请假学生必须持有部门领导签发的请假单方可外出。
3、学生离开宿舍前应锁好自己的衣柜、书桌、床柜等,将钥匙随身携带,并爱惜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设施的要按规定赔偿。
4、学生外出应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家长或亲友来校探望学生应当如实向总务处备案。对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经请假批准而未按时离校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假期安排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在班上进行统一的统筹安排,原则上假期不批准单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