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雇主需要哪些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要求 很多国家都要求申请的雇主企业成立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一般是在3年以上(如美国),有的国家会要求5年以上(如欧洲一些国家的雇主移民项目);当然也有的国家没有这一限制,像澳洲和加拿大就允许申请人在当地创业,不论企业是成立还是注销。
2、企业规模要求 大部分项目的对企业的员工人数是有要求的,一般是4-6个(如日本、韩国、英国等);而欧洲的一些项目对企业人数的要求则较多在8-10个不等。当然,也有不限制人数的(如美国EB5项目,加拿大各省的创业移民项目)。所以,从企业规模上讲,最好是要控制在50人以下。
3、企业经营情况要求 大部分的移民项目都会有对企业最近一年营业额的要求,这个数据一般要在50万欧元(相当于75万美元左右)以上,具体数额各个项目有各自的规定,需要参照项目的具体要求来定。另外,有些项目是要求企业在过去三年中的营业额至少有一年是增长的,增幅要大于某一数值(如在英国Tier 1 创业移民项目中,申请者所创办的企业,需要在申请前3年中有1年的时间销售额达到50万英镑,且比去年的销售额有所增长)。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要充分注意这方面的内容。
4、企业负债要求 大部分的项目都会要求申请者的企业负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个别项目会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在融资借款时,要注意掌握分寸,不要让企业负债超过这项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