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哪些要申报?
根据香港税局2018年统计的数字,有将近七成纳税人是自报收入、自办税务的事。 在这个自报比例如此之高的地方,哪些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呢? 简单地说,凡是来源香港的所得都需要申报,而凡是不属于来源香港的所得就不需要申报(或称做“不征税”)。 简单来说就是:
1.凡是在香港产生或者取得收入的,都属须报税范畴;
2.凡不在香港产生或取得收入的,都不属须报税范畴。 不征税的所得包括:
1)来自大陆的所得(除香港税收居民之外)——比如你在内地注册的公司产生的利润;
2)来自海外(非香港)的所得 —— 比如你从澳洲或美国取得的报酬;
3)失业救济金和退休补贴 —— 虽然这些收入是税后的,但税制上仍视为已付清。
4)贷款利息、股息及分红 —— 以上收入都不在香港征税。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来自海外(非香港)的所得,在支付时候如果以现金形式支付,则必须在报税表内披露。 如果通过公司或移民进行避税,被国税局发现的话,有可能会受到罚款甚至刑事处分! 请谨记以上的“纳税五步曲”——查、算、核、调、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