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监护人是什么条件?
首先,谢邀。 简单的说说这个监护人的概念吧! 加拿大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可以说是相当充分且全面的了!在加国籍或者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都享有加拿大公民才可以有的“特殊利益”(当然,作为成年人也可以申请这些福利,但是未成年人是法定的必须享受这些利益的群体)。而监护人就负责监督并协助未成年的孩子(受扶养人)合理合法的利用这些利益。可以理解为政府委托的代理人,替国家监管孩子的生活学习以及金钱的使用等情况。所以,监护人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角色,而不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
那么成为监护人的条件又有哪些呢? 一般要求申请人拥有加拿大身份并且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申请人需要证明他/她有能力来照顾被监护人(通常指未满19岁的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 申请人必须没有被指控或定罪犯罪记录; 如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则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等。 此外还有对被监护人的居住限制等约束性条款。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无论是父母还是祖父母要申请监护人签证,在满18周岁后,就必须分开住,否则会对以后申请移民或者签证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另外就是关于费用的问题。由于移民局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参照家庭类移民的申请标准,因此收费也是按照家庭类的移民案子的费率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