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反签证吗?
美国的移民签证不是“反签”,是“先批准、后入境”(Visa First, then Entry)的程序,所以严格来说不能叫“拒签” - 因为并没有给申请者在美境外签发任何签证。这种程序的好处是能够防止被申请人通过假材料欺骗移民局以获得签证,从而确保只有真正的移民申请人能够获准进入美国;当然,由于需要使领馆事先给申请者核发签证才能成行,如果申请者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前往领事馆面见领事官,就会失去这次机会而必须等到下次开放才轮得上预约(虽然理论上可以重新递交申请材料并再次申请,但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而且可能还会遇到其它困难)。
美国移民法规定某些家庭移民类别为“优先处理”(Priority Processing),即申请人只要符合资格且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就可以获得绿卡,不会因为没有足够排期而在申请阶段被拒绝。这些移民包括:
*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 *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 包含 NIW 人才移民和 EB2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 *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 包含 NWP 的 EB3 技术/专业和非技术移民以及 EB3 劳工证移民) ; * 亲属移民的第一优先; * 难民与政治庇护申请人。
除了上述移民项目以外,其他家庭移民类别的签证申请,包括职业移民的第二和第三优先及所有的亲属移民都需要根据申请者的国籍和国籍状态来计算等待时间。一旦申请者提交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领馆通常会给出一个可供申请人登陆的日期和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内登陆即可。这个范围内的每一天都属于有效日期,申请人可以在有效日期的任意一天登陆美国。比如,某位中国大陆申请的 F1 学生的 I-797 通知中写明其登陆日期为 8 月5日至8月6日之间,则他可以在8月4日,8月7日和8月8日的其中一天登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