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签证都有哪些类别?
1、短期入境签证(C类型) 此类型的签证,有效期为90天,单次进入,只能用于申根区域范围内的短期旅行; 该类型适用于所有希望以旅游观光、医疗和探亲目的访问瑞典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其可以在瑞典停留期间负担自己的费用,并且不依赖公共财政来支持在瑞典的逗留。
2、长期居留许可(D类) 这类签证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瑞典合法居住和工作,同时可以携带家属一同前往瑞典生活。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情况,可以申请不同的签证种类: -工作签证:如果持有此类签证,则可以在瑞典工作直到所持签证到期为止。
-家庭团聚移民: 与居住在瑞典的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或者与居住在瑞典的某些难民结婚,或者在申请时拥有瑞典国籍的儿童/父母/兄弟姐妹 -难民:因人道主义原因被瑞典政府接纳成为难民 -欧盟永久居留权: 如果您是欧盟公民,且符合相应的条件,则可以凭借此资格获得瑞典的永久居留。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上述几种长期签证时,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经济条件,同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签证费以及附加费,方可得到签证官的批准。 通常办理此种类型的签证所需材料较多,周期较长,因此建议各位申请人提早做准备。我们易瑞出国可以提供全套的材料制作服务,大大节省您的准备时间!
3、申根签证(C+类型) 申根签证的全称为“申根通行证”,它是指当您在申根国家之间自由旅行时在几个国家对您实施统一的签证政策。目前共有26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协议,这些国家的边境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人员一律免签。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申根国给您的签证有效,即可在一年内多次前往其它申根国。 在您入境瑞典后,请务必随身携带一份填写完整的申根签证申请表(C+Visa Application Form)以备警察检查。
4、临时入境许可证(B型) B类的入境许可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人:
-过境旅客(指经欧洲国家中转前往第三国的旅客)需申请“B类入境签证+过境签证”(B-transit visa),并在有效期内抵达并经由指定的过境点进入另一个申根区国家继续行程;
-非欧盟公民搭乘航班前往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地区国家者需提供“B类入境签证+赴美签证”(B-visa for the US, Canada and other countries)。
5、临时居留证(A类) A类居留证的持有人可在瑞典长时间地工作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