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影响移民吗?
小李是某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由于喜欢深圳这个城市,小李毕业后就留在深圳工作了,并且已经拥有深圳本地户口,结婚生子后生活稳定下来了,为了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在同事的建议下小李打算将孩子送往香港读书,由于工作原因小李经常需往返深港两座城市,由于害怕每次往返都需要批准,办理手续很麻烦,为了简单方便一些,小李就想通过移民的方式取得香港身份证。
在了解小李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后,法律咨询律师建议小李购买严重的刑事犯罪,这样就能立刻取得香港身份,并且不会对今后子女的教育生活产生了任何影响。小李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多年的困扰几乎都不用处理了。那么既然接受刑事起诉会影响今后的升学就业等等,那么什么样的罪名符合移民条件呢?
一般刑事犯罪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起诉,二是不起诉。
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批准逮捕,递交人民法院审判。
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
一般刑事拘留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程序,如果有了不起诉决定书,说明检察院已经放弃了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这个就不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于暂时未能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嫌犯仍未到案,经提请公安机关通缉,公安机关不应予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在逃事实查清后,应当不再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并应当撤销案件。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3、认为犯罪事实虽情节严重,但依据法律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的,该案件应当属于谅解案件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发现还有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5、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征,对于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但要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公安机关予以撤销的,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改变被提起公诉的犯罪事实的,或者需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