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院制?
日前,北京大学宣布成立前沿科学系,并实行新型的“学院制”。根据北大官网介绍,北大前身为京师大学堂,建校之初即设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地图等13个学门。学门是北大最早的院系基本建制单位。1922年,北大进行学部改革,设立国文学部、数理科学部等6个学部、2个研究所。1926年,设立大学院。1931年,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校级决策机构。1949年之后,北大延续原有院系建制。1978年,北大开始恢复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力学等10个系。1999年,北大进行院系调整,6个学院、10个系并入北大。
时至今日,任何一所大学的任何院系,在独立发展的同时,都离不开与校本部“利益相关”的竞争关系。就本科教育而言,大家都很熟悉“985”和“211”工程。这两项工程都只涉及大学的本部与大学内的部分专业。例如,清华大学有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材料学院等等。在这些学院中,最为公众所熟知、教育质量和声誉最好的学院,大都是“985”和“211”工程大学。但是,众多独立设置的学院中的佼佼者,都未必能进入“985”和“211”工程之列。
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学院不得不寻求一种机制,以强化本院在整体大学乃至社会系统中的核心竞争力。而“学院制”的实行为此提供了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所谓学院(School),在英文中是与大学同等的,具有教学、科研、咨询等多种功能的,侧重于教学科研的学府。在英国,学院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层次,类似于预科,但又不完全是。在德国,学院与大学、研究中心同为一个层次,都是大学和研究组织,但有所区别。对于德国人来说,学院是一个研究教学部,有自己专门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和教育实力高,拥有对本学科领域教育决定的自主权,对培养人才具有独立的工作经验和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