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读法律本科有用吗?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LL.B是否比J.D好;二是读LL.B是否值得。 首先来说说LL.B是否比J.D好。 一般来讲,在申请美国T9法学院的LL.M的时候,是需要有LL.B的学位的(除了Georgetown)。从这个点出发,显然是有LL.B会比没有LL.B好。 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因为美国很多法学院都设置了3+3或者1+3的项目,也就是说可以在国内读完前三年的法学课程再到美国继续念最后三年毕业。在这种情况下,其实LL.B和J.D的差别就不那么明显了——因为前三年是同一个培养体系,所以无论是LL.B还是J.D,拿到同一个学校的LL.M基本没什么问题(当然,具体申请还是要看每个学校、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而由于中国目前只有北大和中政开设有LL.M,且都是和美国的同一所学校合办的,所以在教学质量上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再来说说第二个问题,读LL.B是否有价值。 我的答案是不一定。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就业来看,现在律所招律师几乎不会只考虑JD,而会同时考虑LLM(特别是如果该LLM是和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名校联合举办的,则会格外受到青睐)。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似乎读LL.M比读LL.B要好一些。
但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考虑”LLM,而不是仅仅“考虑”LL.B……因为毕竟一个是Master,一个是什么都没有。如果只考虑LL.B的话,那毫无疑问肯定是先读LL.B再读LL.M更好一些啊! 所以从就业角度看,读LL.M好像比读LL.B稍微有点优势。 但问题是,现在的律所招聘趋势确实是在往这一方面倒,即更倾向于找带LL.M的人才。为什么?因为从学习的难度上看,肯定是LL.M比LL.B难考,而且能考上LL.M说明法律功底比较扎实,律所也非常乐意招收这样的人员。更何况如果是读的联合项目,那基本上可以确保质量。
那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读LL.M呢?难道还怕自己能力不足不能毕业么? 其实也不是说读了LL.B就一定能够毕业的,虽然整体来说LL.B的通过 rate要比LL.M高一些。但是这不代表着LL.B就容易读。以UC Berkeley为例,它的LL.B需要修满60个unit才能毕业,而整个项目的course load本来就很重,再加上如果将来想申请law school的PhD,那博士需要的研究数量又相当大,因而本身学习压力非常之大。而且作为美国人,本身学习能力不强的话,读这么难的program可能都会有点困难。何况我们中国人呢? 综上,如果你已经决定要读LL.M,那我建议你先念LL.B;但如果你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读LL.M,那我还是建议你不要再折腾自己了,安心读LL.B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