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双认证在哪里办?
双认证的概念,在中国大陆地区仅限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办理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部或外交部认证。 由于我国不承认境外的法律效力,在境外所获文件不能直接使用(例如在国外通过律师事务所以及国外法院、仲裁机构等制作的法律文件),但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可以带回国,在我国境内具有与国内制作公文同等的效力。 申办方法如下:
1.本人亲自到使馆提交申请材料;
2.我馆将材料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
3.大使馆和领事馆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发给《认证明书》。 特别提示:
1.《认证明书》仅限申请人在国内使用,如申请人需将文书带到国(境)外使用的,应另行办理有关手续;
2.《认证明书》有效期为6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完并妥善保管,以便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