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绿卡怎么办到呢?
1.符合“人才新政”相应条件,且正在办理落户手续或落户满3个月的人才;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江苏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新上海人),在上海、江苏和浙江等省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经核对确认,其档案在本市存放,且单位已在“人才码”平台完成注册并申报信息的,可申请人才公寓,具体租赁费用及条件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b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c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称号;d具有执业药师(含药士)资格;e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f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注: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一项作为申请依据。
申请材料:
1.《杭州市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国内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交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心理咨询行业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取得时间须为非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在职在岗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其中中级职称资格须提供助理级职称证书及助理级职称任职期满考核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费期限不低于6个月,补缴不计算在内)的原件和复印件;
6.租房证明材料(如公租房)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需要证明的原材料。
注:材料1和2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其它材料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市人才公寓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到所属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对材料不全的,应告知人才本人需补齐的材料。
市、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送达用人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