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密集课程?
1.密集型课程的定义 按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D),将国际通用的681个教育领域分为5 个主要范畴、22 个次级范畴和77 个细分范畴,并据此对课程进行分类编码。其中,4 个主要范畴分别为:教学科目(Academic);职业技能(Vocational);个人和社会(Personal and Social);体育健康(Physical and Health Education ) 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加入该分类体系,但有的学者参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对自己所调查的内容进行了分类,得出了类似的结果 [1]。
我们可以通过对课程内容进行分类的方法来定义密集型课程——凡是教学时间一周不少于300分钟的课时,都为密集型课程。反之,少于300分钟课时的为松散型课程。当然,对于不同学习对象来说,300分钟这个值需要作适当调节。 对于同一门课程,有的学校开设的课时多,有的学校开设的课时少。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学校教学资源(包括教室、教师、实验设备等)的限制,也可能是因为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大纲不一致。不论何种原因,如果一门课程的课时在同一学科内出现大浮动情况,则说明这门课程缺乏合理的课程设置。我们建议,在考虑增加新课程时,尽量保持各门课程课时量的相对稳定。 2.密集型课程的类型 根据授课内容,课程可分为三大类,即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类、通用能力培养类和专业能力培养类。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类(Academic Course)的课程,多为密集型课程,而通用能力培养类(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的专业能力培养类(Professional Courses)的课程,多为非密集型的。
因为任何一门课程,只要其目的是向学生传授最基本的文化知识、培养学生基本的智力素质,那么这门课程就属于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类。这类课程的学习一般需要在比较短时间里完成,因此多为密集型课程。 相反,有些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某项专业技能,为了实现这个专业目标,学生们可能需要花上较长的时间去学习和实践,才能达到要求,这类课程就不是密集型课程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这三类课程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课程类型——混合式课程。它是指既包含有面授辅导又有人机互动的学习项目[2]。这种混合式学习的特点正好介于以上四类课程之间,它的教学进度可以灵活安排,因而能够较好地适应成人学习者工作与学习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