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签注在哪里办理吗?
香港签证有分个人旅游G和团队旅游L两种,而签证种类不同,办理方式也略有区别。如果是第一次办理港签,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办护照的材料并预约办证时间; 在预约日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入境大厅取号排队办理即可。
若申请人是首次申请赴香港签证,需提交下列材料办理: 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当场填写)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②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如非本市户口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需提供本市工作单位证明;
④已取消就业证的在职证明,须注明申请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交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⑥军队干部提供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士兵提供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并在该医院指定科室进行体检。
内地所有可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点都能申请办理香港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去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授权的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理点办理。
首次申请时办理流程:填表(照相)—受理(审核)—缴费—审批—制证—领证。
办理香港签注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须提交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通行证。
2: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并交验原件(集体户口须提交户证明)。
须提供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情形:
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
2、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含港澳通行证失效重新申领、丢、被盗、损毁需补发港澳通行证,下同);
3、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港澳1年多次(个人)探亲签注的;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重新制作通行证并同时申请1年多次(个人)探亲签注的。
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应包括:当事人身份(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等)简历及现实表现(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或劳动教养记录、有无偷越国(边)境记录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记录等)、去港澳事项及对申请港澳1年多次(个人)探亲签注的意见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交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如系学龄儿童,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后,再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类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见表),属探亲的,还须交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户口在所在单位集体户口上的,由所在单位保卫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