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移民后父母怎么办?
我拿的是加拿大的移民签证,登陆加拿大之后办理的是团聚移民,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 首先,要清楚一点,任何国家没有对父母的义务(除了收养)。所以,从政府层面上来说,你的父母是否会在该国有权享受各种福利,取决于你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来供养你的父母。
当然,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在加拿大这种福利型的国家,很多福利都是向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开放的,而不是专门为外国人开放。作为移民,你需要先成为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才能享有这些福利。
比如,父母来了以后,申请家庭担保移民的话,是必须要在境内提交申请的。如果申请成功,就可以拿到枫叶卡。这个枫叶卡是有条件的,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财力证明和居住安排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来保障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质量,那么就不能获得枫叶卡。也就是说,作为移民,你要有能力承担自己在加国的生活、教育、医疗等一系列开销,并且要有计划地安排好父母的生活——例如,你是否有能力负担父母的护理费用。 虽然加国的福利主要是公民或永居居民享有的,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让外国老人也受益的。比如,通过办理夫妻团聚移民让父母过来,然后以陪读的名义让父母享受免费教育;又或者申请工签,然后父母以打工者身份留在加国等等.....
很多人在申请办理移民的过程中,都有为国内父母如何办理探亲问题而烦恼。其实,只要符合中国签证申请中心申请条件,且准备所需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父母的赴美探亲是较为容易申请到的。
签证申请中心申请条件:
年满14周岁,父母(直系亲属)为在美国拥有美国绿卡或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申请赴美看望在美国留学子女的,申请人的护照签发地须与现在的常住地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应的在常住地的证明,证明上须有公章。
持中国公务(Z)、外交(D)、留学(X)等其他种类签证有不良出境记录或在美国有逾期停留记录的,一般不会获得赴美签证。
申请材料准备:
中文姓名称和英文姓名称:以护照上姓名为准,打印在A4纸上,需申请人签字。同时打印邀请人中英文姓名称(父母姓名),并由申请人和父母签字。
家庭成员姓名、出生日期:以护照上为准,打印在A4纸上,申请人在每个家庭成员后面注明与申请人关系,最后申请人签字。
父母收入和财产:提交退休工资证明、工作收入证明和工资单等。或房产证、存单等复印件。
申请人和美方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或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
在美国的长期有效签证:如果申请人曾经取得F1、L1、B1/B2等需要标明明确出入境时间的签证,必须提交带有出入境时间的旧护照。
在职和收入证明: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和收入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和翻译件。申请人为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