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道谁移民了吗?
不知道,也不该知道。 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我国《宪法》和《刑法》都规定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详见《宪法》第40条、《刑法》第253条)。
个人在出入境时提供的身份信息等是属于个人隐私的,应受法律保护。除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披露。如前所述,移民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虽然其具有查询并登记移民身份信息的职责,但其并无权公开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移民的个人信息。无论是国内单位还是国外的代理机构,都不可能合法获取。 而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护照和签证合一制度,所以没有护照的人根本没法出国。这就使得我国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能够掌握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出国信息。如果真是要查一个人的出境记录,那简直太容易了。 网上所谓的“移民局官网可查”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移民局官网可检索”。所谓“检索”并非“查询”。前者意味着输入姓名即可得出是否批准出国的结论;后者则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等其他信息才能完成。二者在严格意义上是存在区别的。
对于一般的出国人群来说,“移民局官网可检索”这个限制条件本来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你真的想去犯罪。但对于某些特殊人群而言,这个检索条件的确可能带来比较大的麻烦。
比如,一些留学申请者在办理签证时会收到使领馆发出的邮件,要求补充包括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在内的新生名单上的所有学生的全部申请材料。此时倘若申请者没有携带备用的身份证明文件,那么他/她就可能因为无法按时入境而导致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