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何移民美国?
首先,因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其次是美国的经济体制是世界上最好的。 在美国,无论一个家庭的背景如何,只要他/她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财富。在美国,没有户籍制度,也没有学区房。你的孩子可以上很好的学校,只要你的支付学费;如果你很穷,但是你很努力,你一样可以获得很高的社会地位。
再次是美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在这里你可以很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言论,也可以很容易的得到各种信息,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生活上的。
再者就是美国人很注重隐私,不会像在中国那样,你买了几个马桶,花了多少钱,别人都会知道你的一切。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美国人会给你足够的自由来发挥你的潜力。在美国没有人限制你的发展,只要你够聪明,你就可以上哈佛(虽然有点难)或者其他任何一所大学。同样,只要你肯付出,你就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华人移民美国大致可以分成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820年开始到1848年,华人从广东沿海农村来到美国,主要工作是采金和农业,人数不到二千人。第二阶段从1850年到1880年,华人受招募来美国参加修筑横越北美大陆的第一条铁路和矿场、农场等地方的重劳工工作,人数有二十多万,几乎全数为广东人,被统称为“苦力”。由于修铁路和采矿的“花岗岩”工程完工和淘金热的结束,大批失业华人被排挤出“白人世界”。
第三阶段从1882年《排华法案》实施到1943年废止,人数为八万五千多人。此阶段华人新移民大减,加之前期所来华人已婚的极少、且被禁止携带家眷,故所来移民97%以上是男性,造成华人“婚配难”,大量华人“乐不思蜀”地在美娶妻生子。因此,1882年以后尤其是世纪之交,所来华人大多系来美在美出生的华人所雇的“契约劳工”(又称契约仔),他们被安置在唐人街内充当苦力。华裔二代、三代人或出生在美或从美返回中国居住生活一段时间长大成人以后,再回到美国,形成一支人数众多的华人华侨本土化队伍。20世纪早期所出现的洗衣工、厨房仆役及杂货店主等华人,绝大部分就是这类人。1920年,美籍华人有六万一千多人,至30年代达十二万多人,占在美华人总数的68%以上。
1943年以后至50年代中期是华人移民美国的第四阶段。《排华法案》废止以后,根据1924年《移民法》及1952年《外来者法》,华人的年入美配额为稀疏的100名。由于在华的移民额被“契约仔”等人所占和美生或在美长期居住的华裔为数众多,40-50年代所来移民的80%以上是学有所成的留学生。他们中既有一部分是在校学生,也有相当部分是学成即归的高、中级技术及管理人才,其籍贯已由广东人独大转变为以潮州、福建、客家、福州人为代表的“江浙人”占半壁河山。第四阶段的华人新移民及其后代大都具有较强的“美国梦”色彩。“二战”期间和以后所来华人的子女,既出生在美国,又从小时开始在美国(包括台湾、香港等地)念中学、大学、研究生乃至博士,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较强的专业素质。
华人移民美国的第五阶段从50年代末期起,特别是60年代末期起,大批来自华侨聚居的东南亚各国(如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缅甸、越南等国)的华人“洋华侨”携儿带女涌入美国。1965年以前,东南亚华人移民美国不足万人,1965年《移民与归化法》实施到70年代末,达二十五万多人。1965年新移民法实施到8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含香港、澳门地区)移民美国的华人(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学生)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