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需要公证哪些材料?
1、 移民申请人的身份证;
2、 移民申请人户口本(包括户口卡原件,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婚生子女抚养权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 护照原件,复印件(包含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章);
5、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成绩单原件(高中毕业提供三年成绩),复印件;
8、 翻译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有资质译者签字盖章的中文翻译件;
9、 由申请人目前所在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习期间所有档案资料复印件;
10、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近三年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 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最近三个月流水账单+余额大于5万元的存款证明) 注:如果是申请欧洲或澳洲的非移民类签证,部分国家可能还会要求申请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