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移民什么意思?
美国职业移民类别之一,适用于在美国以外有永久居留权(绿卡)的外国公民申请。该类别依据申请人获得的职位或职称而分为四种:
1. 外籍工人(EB-2);
2. 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工(EB-3);
3. 某些专业的外国人(EB-4);
4. 外籍人士(EB5)。 申请人必须拥有美国公司的工作邀约且从事的职位需被美国政府认定为“高级”且“特殊”才能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可申请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后得到工作邀约方可实现就业。 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B2)适用于具备高等学位、特定专业、熟练技术,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外国专业人士。申请人须获得劳工证和在美合法企业提供的全职、高薪工作邀请。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B3)适用于不具备高等学历、非特定专业技能、无工作经验的普通外国从业人员。申请人须获得劳工证和在美合法企事业提供的全职、高薪工作邀请。
EB-1是美国雇主或申请人本人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为在美国境外杰出人才申请美国绿卡的一种申请方式。根据EB-1的申请要求,在美国有雇主提供工作或者申请人在美自行创业的申请人在申请EB1移民时,需要额外满足以下3类标准中的任意一类资质:
第一类:无需雇主支持,通过自我证明满足EB-1A的10条标准中的任意3条,即有机会申请EB-1A移民。EB-1A所要求的10条标准大致可分为:国际重大奖项、国家级或以上专业协会会员、在本专业领域拥有重大贡献等;
第二类:EB-1B所要求申请人为拥有杰出教授或研究员资质,并获得雇主支持的申请。同时在申请EB-1B移民时,除了需要证明本人满足EB-1B所要求的资质外,还需要准备雇主申请书、雇主雇佣信以及雇主机构证明函等支持材料;
第三类:EB-1C所要求申请人为拥有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受雇于海外母公司成功企业,并被调派到美国分、子公司工作的职业经理人。在申请EB-1C时,申请人需满足工作合同和雇佣证明等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