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可以公派吗?
可以,但一般只面向博士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是负责制定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计划、进行资格审核和选派工作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工作任务的要求,组织实施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计划和派出留学人员的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派出人员的类别、国别、专业领域等;在安排派出人员时,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所属院校和单位的申请项目进行优先考虑。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应认真研读相关政策和要求。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资料或通过留服中心网站下载相关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审批决策—>签订合同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通过留学报名登记系统向有关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由受理机构进行网上扫描上传。 申请材料包括:《选派证明材料表》、《申请资助金明细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个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内容包含个人证件号码、签名、发证机关及签发日期),拟派出的单位公函或介绍信。
2.受理机构审核 受理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予受理者,应当说明理由。 每个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选择一个留学录取机构作为自己的受理机构。
3.专家评审 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由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4.审批决策 根据评审结果,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领导审批批准后,将确定派遣人员名单及所需经费额度。
5.签订合同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单位与赴外留学人员签订《派遣函》,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