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结婚中国承认吗?
加拿大结婚中国承认,但是在国内要办离婚手续才能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四款同时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加拿大结婚的中国公民,回国后若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而如果在国外登记结婚后不到1年时间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之日起满2年且无法定情形的,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令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法定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分居满一年;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加拿大结婚的中国公民若想离婚,需要注意时间节点的把握和提供充分证据的事实基础。否则很可能面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