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能改签证类型吗?
可以,但是很难! 美国移民法规定,移民申请必须在“优先日期”后才可以更改或者撤销(某些情况例外)。 那么什么是“优先日期”呢?就是I-130表格的表主(practical owner)和申请人被移民局接收申请的日期或I-526表主和投资人获批移民身份的日期。
如果您的I-526尚未获批,那么请等到I-526获批后再考虑变更身份;如果您已拿到绿卡但还在等待I-526的审批结果,此时您可以联系移民律师咨询,看是否还有办法保留当前的移民状态(这种情况一般比较罕见)。 如果您已经拿到了绿卡,但是护照上却是B1/B2的短期签证,那请您注意自己的入境日期与绿卡签发日期的对应关系以及是否符合EB-5区域中心项目的豁免要求(详情请参见: )。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部分移民局只接受在递交排期前的I-485申请,因此请注意不要过早提交I-485,以免无法顺利获批。
以纽约移民局为例,根据其官网信息,移民局可接受的I-485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该表中的“Current”, "Prior to April 1, 2017" and "Prior to June 15, 2017″分别指的是2017年4月1日之前、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和2017年6月15日之后递交的申请。
无论是想要从其他签证转换成移民签证还是想要直接通过EB-5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都请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优先日期”,并按照正确的步骤准备材料,避免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前功尽弃甚至影响今后的移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