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签证逗留时间怎么延长?
这个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签证类型来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秘鲁境内申请延期,是允许的。而且从题主的描述来看,应该是以旅游签入境的,那么申请延期的程序和一般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申请大致相同(关于临时居留的相关说明可参见我的另一个答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在秘鲁境内申请停留期延长有两个步骤:第一步为申请准许延期(Permiso de Permanencia);第二步才是真正的延期,即临时居留许可(Registro Temporal de Residencia, RTR)的签发/更新。 一般来说,在申请时是需要提供资金证明和往返机票的。如果申请人没有经济能力或无票无法离开秘鲁,则很难得到批准。
由于申请准许延期这一步并不构成最终的法律居留身份,因此与临时居留的申请有较大的区别。具体而言其程序上又有所不同: 首先需要在当地的移民局办理手续(通常称为I-20表格),然后将申请递交到秘鲁共和国驻当地总领事馆处等待审批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会收到如下文件:
1. 领事部签发的准许延期通知书及申请表格;
2. 缴纳费用收据;
3. 准许延期批复信原件(注:该信表明秘鲁内政部已经正式批准了临时居留申请的延期请求,但并不构成正式的居留资格,同时也不等同于正式居留卡的签发)。 上述文件中最重要的当属第1项中的申请表格,这是申请人下一步准备提交正式申请材料以及制作相应文件的依据(如护照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等)。
至于第2项中要求的缴交的费用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因为准许延期属于一种特殊的“临时性”法律居留性质, 根据秘鲁内务部的规定,每次的有效期仅为一年,且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而为了维持这种不完整的法律居留状态,每年都需要再次向移民局申请办理(当然,费用也是相同的)。换言之,只有在申请获得永久性居留权的过程中才不需要再继续办理这一手续。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秘鲁移民法明文规定了外国人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前必须先连续居住满5年方可以提出申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很少有人按照此规定执行。绝大多数人的做法是在第一次获得5年的准许延期后就开始着手材料的准备了。这样一来既省去了以后办理准许延期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方便在材料充分后直接转成长期居留。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无论是哪种签证类型的申请延期,每次所获得的准许期限均不能超过原有的有效期限。因此如果在入境的时候持有的就是一次有效的短期旅行签证的话,那么在申请延期时也必须是一次有效的(否则将因逾期留在秘鲁而被视为非法滞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