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o签是什么签证?
O签证(Visitor for Business,商务访问者) O-1 杰出人才 O-2 辅助人员 O-3 家属 O-4, O-5, etc. 军官及其眷属 申请此类型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有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担保证明文件。通常这些担保人需要提供一些材料以证明其有资格担保外国移民进入美国。 在美国的外国人如果符合以下所列的条件之一便可以申请获得O类非移民签证:
1.他/她是一位具有非凡能力的杰出人才;或者
2.他是为这一位杰出的外国人作助手的人;或者是他的家庭成员, 他(们)是上述第一项的要求所适用于的一位杰出人才的附属人群。 对于“杰出能力”的认定,在法规中列明了三种情况: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 二、艺术领域内的奖赏荣誉 三、奥林匹克奖牌得主 四、奥斯卡金像奖得主 五、美国音乐界最高荣誉的奖项——格莱美六、其它国际级别的奖赏和荣誉,包括电影电视和戏剧界的奖赏与荣誉等 除作为“杰出人才”还必须是下列领域内的人才才能被认可:
1.科学,学术,教育,体育和商业方面的卓越成就 2.在艺术表演方面有杰出成就, 3.或从事于传统传媒中的杰出技能。 为帮助判断申请者是不是属于O-1A或B类别中的杰出人才,移民局制定了标准来衡量申请者是否具备杰出能力。这些标准主要考虑的是:申请者在专业领域的成就是如何杰出以及其在该领域的贡献又是如何特殊。 如果申请者能够证明自己满足下述条件即可被认为是属于杰出人才范畴之内:
一、获得过重大国际奖励 二、在媒体上公开报道过 三、拥有较高收入 四、在行业里担任领导角色 五、在行业内拥有重要地位 六、作品在商业上的成功 七、原创性及独创性 八、在业内获得认可 九、同行评价
十、在所属的领域中,参加高水平比赛及竞赛 十一、公众的认可程度 十二、在政府机构或组织任职 对那些可能尚未获得以上所列举出的成就的某些人士来说,他们的资历仍然可能被认为是杰出人才。对于这类申请人,必须证实他们将来可以在本专业的领域做出杰出的成绩并产生巨大的影响。这样的证据主要是由申请人的个人履历及所在行业的专家评语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