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入境许可(俗称“批文”) 申请人必须取得香港移民局发出的入境许可证后,方可向各驻外机构申办来港签证;目前由内地前往香港的签证可分为三类,包括: (a)逗留签证:发给在港接受长期职业培训的人士。
(b)旅游签证/进入许可: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多次入出境有效;持有人可获准在香港地区停留最多90天,并可在澳门逗留7天. 此签注适用于赴港旅游个人旅客或商务人士,也可供受雇于外国公司派驻香港的外籍人员和受雇于香港本地公司而获派往中国内地工作的外籍人员使用。
(c)探亲签证:分三种:短期探访签注发给因探亲或访友而赴香港的内地居民,最长可获准在香港地区逗留2个月; 长期居留签注分为三种:分别发给16周岁以下人士、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人士及60周岁或以上人士。
2、办理来港手续 申请人应备资料如下:
(一)有效的护照或其他类型的旅行证件 (二)一张填写完整及贴有照片的身分证明表 (三)与入境目的及可能在港逗留期相一致的相应经济能力证明 (四)如属随团进入特别行政区者:须持有参加游历团的旅行社出具的证明信,该信内须详列旅行团编号、团名、团长姓名和联络电话等资料。
3、香港移民 香港投资移民,简称港投移民,是香港政府于2003年推出的一项非永久性居民政策,允许海外投资者通过出资的方式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移民方式。 条件:在港投资1000万港币,期限至少7年。
4、永居权 自2005年以后,以“一般类居留“的形式取代了原来的“不属任何类别" 的永居身份。 “一般类居留”是一种临时性的身份,每5年需要更新一次。持一般类居留证人在香港无户籍。 但由于现行的一般类居留并无居住要求,也没有名额限制,因此只要满足移民法的要求即可申请。 一般类的申请要求主要有三条:
①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
②以单一资产证明其财务独立;或以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其财务独立
③无犯罪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