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加急出签证吗?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除非你的情况特殊或者非常紧急,而移民局的律师又认为值得受理才可以加急审理。 一般来说移民局会收到很多申请,而移民官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这些申请,当然,他们只会处理那些符合要求的申请,不合理的申请他们就会以“不予批准”的方式退回来。因此我们通常都说移民官是“有罪推定”,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拿出的资料不足,移民官就会认定你是不符合标准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申请人在递交材料的时候就需要很慎重了。因为一旦你的材料被退回,你就要去补件(补充材料)或重新再递交一次申请。如果补件之后还是不符合标准的话,那就只有放弃了!那么如果你的案子是很特殊的呢?比如你的材料全部都很齐备,而且也证明了你是符合移民法的,但是你申请的时间已经太晚了,晚到都已经过了审批期限,那怎么办呢?这时候就可以提出加急申请了,让移民官可以特事特办。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可以被加急处理的,毕竟移民局还要考虑成本与效益的问题。所以加急与否全看个案的情况而定。
美国各类签证的审批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以看到除了公民申请、难民申请和绿卡申请这三个类别以外,其他的签证都只规定了审批的标准时间,并没有规定最低和最高的审理时间。这就意味着移民官有权在规定的6个月以内任意延长案件的审理期。
举例来说,当你申请B1/B2旅游签证时,移民法只是规定最长为120天,但是却没有说最短是多少。这就意味着即便你刚送出去的申请才48个小时,而移民官就决定要审理这个案子了,他也完全合法,你也无话可说。 所以当您看到别的申请者都已经拿到了签证而您的却还一点消息都没有的时候,千万不要着急哦~也许这正说明您的案子正在被快速的处理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