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老人遗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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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所得税实行的是“源头征税”,也就是你在取得收入的时候就要缴税,而不是像中国一样等年终一起算总账。虽然加拿大没有遗产税、赠予税这些,但是死亡的人已经缴过税了,他名下的资产应该是属于他的家人的,政府也没理由再征税。 那么有人会问了,如果个人通过遗嘱把财产留给家属的话,是不是就不交税了,答案是否定的。在加拿大,除了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任何属于个人的资产(包括房屋、汽车、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等)都属于应纳税财产。即使是你通过遗嘱给你的家人留下你的这些财产,你在生前这些资产是处于你的实际控制之下,税务局会按你所有的资产来征收你的个人所得税。至于你通过遗嘱留给家人的那些钱,只有在转让这些资产时才会产生税收,并且可以抵扣你所交的税款。 举个例子:李雷有一笔银行存款100万,是他婚前财产,通过遗嘱安排,这笔存款留给他妻子韩梅梅。但是李雷在婚姻关系期间又赚了一笔400万的收入,这400万元是他的婚内共同财产,他和韩梅梅每人有200万元的处置权。既然他有200万元处置权,他就必须缴纳20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因为韩梅梅也分享了这400万元的收益,因此作为配偶的她可以从李雷的这笔收入中扣减80万元的个人所得,具体缴税额等于(200万-80万)*3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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